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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8期】高价代办出校?封控规则岂能视若儿戏

为守护健康珠海,更好地构筑新冠疫情防线,我校积极响应上级关于高校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但在特殊时期,某校园个人互助平台却发布“有偿办理出入通行码”的不当言论,知规违规,妄图以良心换取不义之财。

【疫情封校,带来不良商机?】

随着封校时间的延长,部分同学按捺不住性子,企图利用违规手段出校的现象屡禁不止。记者获悉,在我校某互助平台上,有投机分子利用部分学生的这种“想出校”的心理赚取商机,大肆发布有关于“有偿办理出入通行码”的相关信息,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

该信息一经发布,许多理智的同学纷纷在评论区对希望通过违规手段出校的学生留言劝返:“别瞎跑了行不行?出校不考虑后果?隔离宿舍楼都住满人了!”“拜托响应国家政策好不好,让疫情早日消失”“又不是什么特殊情况,希望大家忍一忍,别害人害己”。同时,也有部分同学对该平台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进行了谴责:“投稿难道不应该审核一下再发出来?这属于发布违法信息吧?”

对此,该校园互助平台的相关人员却认为,该平台对发布不当言论不需承担风险,还主张“断人财路就是杀人父母”的观点,甚至在第二天依然继续发布接“出车单”的信息,丝毫未将疫情防控责任放在心上。

 

【信誉是金,莫以良心换取牟利】

擅自出校并非是小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疫情间出现的许多违反防疫的行为,如拒绝或擅自脱离治疗隔离、逃避执行防控疫情的行为,可能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或者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立案。

虽然校园互助平台作为学生发表观点与分享想法的媒介,但也应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并不意味着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言论自由,可谓泛滥。无论是“吃瓜”之后随手转发,还是刊登转发网友们的投稿信息,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没有发表任何态度的转发动作,其实是对内容的一种默认。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也将会依照刑法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根据珠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利用疫情进行诈骗、敲诈勒索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公安机关将对于此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对于投机分子借疫情、借平台去赚取商机这一行为,记者在此呼吁,同学们不要用自己的“小聪明”丢掉自己的信誉,酿成大学成长阶段的污点。如若大学生们能从根源上抵制这种“高价出校”的不法行为,发现后及时举报,这样的黑心商机也就无法站稳脚跟,进而不攻自破。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封校中的大学生更是疫情之下不能被忽视的一大群体。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切不可心存侥幸,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破坏全校师生甚至一座城的努力。